危险废物的“旅程”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一起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件,涉案企业不仅面临高额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移送公安机关。本期以案说法,带您看懂危险废物转移的那些“规矩”。
案件详情:
执法人员在对浙江某彩板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危险废物仓库内贮存着大量由山东某公司生产的油漆桶。经查,近两年来,该企业将沾染油漆的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49)直接交由山东的供应商回收,累计转移数量达3919个。
然而,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核查,发现该企业从未就跨省转移行为提出申请,也未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5.4万元罚款。同时,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条,因涉嫌“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员或将面临行政拘留。
普法小课堂
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关键步骤:合法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履行两个核心手续:一是申请跨省转移计划并获批准;二是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现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特别提醒:企业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置,或未经审批擅自转移。此类行为不仅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污染环境罪。
杭州生态环境提醒: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各产废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让每一份危险废物都走在合法、安全的“轨迹”上。
资料/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在线配资开户
元鼎证券配资平台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